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陕教办〔2022〕12号),为进一步引导各院(系)全面落实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扎实做好精准资助,持续推进官方电竞资助育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切实提升资助育人水平,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学生工作部(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互查互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
2021年9月1日—2022年6月1日
二、互查互学内容
1.困难生认定工作
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档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其中学生家庭及个人信息采集完整准确;院(系)两级认定组织是否健全,认定工作机构名单(包括院系认定工作组和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工作小组)及工作记录,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情况;困难生认定民主评议材料中,辅导员是否主持困难认定民主评议,学生代表人数是否不少于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或班级总人数的30%)。认定结果报告(包括认定依据、条件、程序、结果等)及公示材料。
2.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
院(系)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与销毁是否规范,资助信息数据收集,整理、保存是否规范;各院(系)是否按程序开展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评选工作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对学生举报情况的处理与反馈材料;评审资料是否齐全,评审、公示过程中是否注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及人格尊严;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原始材料是否齐全,奖助学金评选是否存在轮流坐庄、平均资助的情况;是否存在辅导员或班主任从受奖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奖助资金的情况。
3.资助育人工作开展情况
院(系)助后教育工作举措、助后教育管理考核情况,有无面向院(系)设立的社会助学项目,有无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有无在资助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例和人物事迹等。院(系)资助育人中“三个”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将资助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引导受助生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二是将资助工作与学生身心健康相结合,帮助受助生健康成长;三是将资助工作与综合素质培养相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三、工作安排
本次“互查互学”工作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档案、抽调个别学生面谈、发放资助育人满意度及成效调查问卷等形式,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院系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分组进行调研交流学习。
1.分组安排(每组第一个院系为组长单位)
第一组: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法学院、文化遗产学院、哲学学院
第二组:公共管理学院、物理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数学学院
第三组: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历史学院
第四组: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地质学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参加人员
(1)各院(系)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
(2)各小组组长单位的辅导员任组长。
(3)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协调。
3.时间安排
(1)5月31日至6月17日为各小组“互查互学”时间。
(2)6月20日各小组提交“互查互学”情况的书面报告。
4.其他事项
互查互学工作结束后,各组进行讨论,提交本组“互查互学”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核查组所在院(系)困难生认定工作做得好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2)被核查组所在院(系)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3)被核查组所在院(系)资助育人特色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4)学校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本次互查互学工作是强化资助工作规范、提高资助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小组务必高度重视,对标检查内容逐项核查,相互学习。
2.实事求是,正确对待。各院(系)要坚持实事求是,以直面问题的勇气和决心做好自查工作,做到工作不遗漏、责任不推卸、问题不回避。
3.深入查摆,及时整改。各小组要通过全面互查互学,总结各院(系)资助工作中好的经验,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发现院(系)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各院(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