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3月28日起,学校恢复线下教学,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现将近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1.因疫情防控原因,原定于3月14日——3月18日的期末考试,均对应平移至3月28日——4月1日进行,考试场次、考场、监考安排不变。考试期间,本科生课程教学暂停。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未完成的期末考试工作,督促学生认真复习,提醒监考教师做好监考工作,保证期末考试顺利完成。
3.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延长至4月8日(周五)17:00。之前所有已完成的期末考试成绩均须在此时间提交完成。
4.做好期末考试归档工作。任课教师提交成绩后,应及时打印纸质成绩单并将试卷、平时成绩、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试卷分析报告等材料交院(系)教务管理人员整理归档。各院(系)应在4月15日前将纸质成绩单、电子版试题(A、B两套)和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材料交教务处备案。
5.受疫情影响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学校将汇总各院(系)学生情况,统筹协调安排缓考事宜。具体缓考考试安排会在考前一周发布。
二、课程教学工作
根据学校工作及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本科生于4月2日(周六)开始进行线下教学。4月2日(周六)上4月4日(第六教学周周一)的课。
1.各教学单位要结合课程情况,做好线下教学准备工作,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查看个人课表,根据本学期课表安排的时间、地点、节次开展线下教学。
2.任课教师应结合前期学生线上学习效果,有针对性的制定教学计划,优化线下教学进度和教学组织方式,做好线上学习和线下教学的衔接。
3.受疫情影响暂缓返校或隔离的学生,由开课院(系)、任课教师结合课程特点,制定个性化课程教学方案,可采用微信(QQ)直播等方式进行线上线下异地同步教学,并做好线上辅导答疑工作,确保每名学生都能跟紧教学进度。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妥善调整好教学工作,关注师生身心健康,共同维护教学秩序。
教 务 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