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三批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4〕28 号)要求,现开展陕西省第三批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申报条件

1. 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 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 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 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 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 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 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

9. 已获批国家级、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的课程负责人,不得作为课程负责人再次进行申报。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推荐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原则上不超过1门。

2、材料报送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

3)课程内容和教学团队政治审查意见(学院党委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4)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请于2024109日(星期)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教学办长安校区2号楼2103),电子版材料U盘拷贝。

联系电话:88308163

                                                                   研究生院  

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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