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填报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3月4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实验室管理科:牛耕 88302263、13571924141
邮 箱:syk@nwu.edu.cn
办公室: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314
附 件: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