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填报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3月4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实验室管理科:牛耕 88302263、13571924141

   箱:syk@nwu.edu.cn

办公室: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314


附  件: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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